中國科學院規(guī)章制度

關于學術評議中常見問題的誠信提醒

日期: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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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良好學術風氣和科研生態(tài),守護公平公正的同行評議環(huán)境,確保學術評議的純粹性、真實性,提高評議人員的責任意識,倡導在學術評議中的誠實守信行為,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辦公室依據科研活動全流程誠信管理要求,結合當前學術評議中出現的典型問題,給我院科技人員以下提醒:?

提醒一:未恪守專家身份“跨界”參與評議。學術評議人應基于自身的專業(yè)知識和能力參加學術評議,提出客觀公正、明確詳實的專業(yè)評議意見。反對超出自身專業(yè)能力參與學術評議或學術咨詢。

提醒二:未尊重被評議人的學術原創(chuàng)。學術評議人應遵守學術規(guī)范和科研誠信要求、保護被評議內容的原創(chuàng)性和學術權益。反對利用評議權力拖延評議時間、剽竊學術思想、泄露評議內容、誘導文獻引用。

提醒三:“掛名”評議。學術評議人應按照委托方要求,盡職盡責、自主完成學術評議工作。反對敷衍塞責,或自行轉交、委托他人完成評議并以自己的名義出具評議意見。

提醒四:“人情”評議。學術評議人應珍愛學術的純潔性,保持學術評議的獨立性、純粹性和公正性。反對接受被評議人及其關系人、關系單位的各類請托評議行為。

提醒五:歧視性評議。學術評議人應針對評議材料的學術質量進行評議,對不同國籍、民族、宗教、語言、性別、年齡、所在機構等的被評議人一視同仁。反對任何歧視性評議行為。

提醒六:評議過程“一言堂”。學術評議人尤其是評議組召集人(組長、主席等)應在評議過程中營造民主氛圍,保證評議專家發(fā)言的獨立性。反對利用學術身份或權威引導評議結果、壓制不同意見。

提醒七:違規(guī)披露評議人身份、評議內容和結果。學術評議人在評議過程中不應向第三方違規(guī)披露評議人身份,不應違規(guī)透露評議內容、過程和結果等信息。反對通過透露評議人身份謀取不正當利益。

提醒八:未回避利益沖突。學術評議人有義務將自己可能涉及利益沖突的社會關系、經濟關系和學術關系告知委托方,并按照委托方要求進行回避。反對隱匿潛在利益沖突參與學術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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